加工贸易批准证办理程序

一、首次申请办证
   首次申请办理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的经营企业应向常州市外经贸易局EDI中心提交如下材料:
   1、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一份。
   2、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3份,2份返回企业)
  (a)登陆"常州外贸管理信息网"的"办事指南"栏里"下载相关表格。 
  (b)登录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加工贸易调查网站(http://jmsa.ec.com.cn/jmdc/index.jsp),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电子表格,并提交相应的审批部门(先在选择栏中输入“常州”)。
  (c)书面表格一式三份,均签字盖章后到所属辖市、区外经贸局盖章,书面和电子表格的内容必须一致,并与实际相符(有效期限为一年)。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复印件一份
  4、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 复印件一份
  5、由法人签字的设备清单一份
  6、加工贸易经营企业需认真填写联网申领电子钥匙申请表、GFA CA企业证书申请责任书,并加盖公章,以上复印件均要盖公章,同时交缴现金800元/年的使用费。2个工作日后,企业携带3.5英寸软盘到EDI中心拷贝企业CA证书。

二、日常办证业务
  经营企业应配备具有Interner(因特网)访问能力的电脑,在领取到EDI中心常州分部发放的电子钥匙(软盘介质)后,按照盘中所附的简要说明将电子钥匙安装于本企业电脑上,由专人(能熟练操作电脑、精通业务、熟悉商检、报关等程序的企业人员)事先通过加工贸易企业WEB申领系统将申请信息上报给市外经贸局外贸处,企业凭以下材料领取<<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1、企业对外签定的进出口合同或来料加工协议(一式一份)
  2、加盖企业公章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申请表>>(一份)
  3、<<进口料件申请备案清单>>(一式二份)
  4、<<出口成品申请备案清单>>(一式二份)
  5、<<成品对应料件清单损耗情况>>(一式二份)
三 变更证明的办理
  1、经营企业申请变更<<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时,须在规定的期限内事先通过加工贸易企业WEB申领导系统将变更信息上报给市外经贸局EDI中心,经审批同意后签发<<加工贸易业务变更批准证>>
  2、加盖企业公章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申请表>>(一份)
  3、变更后的进出口合同或加工协议(一式一份)
涉及到合同数量(及)金额变更的同时需提供:
  4、变更后的<<进口料件申请备案清单>>(一式二份)
四. 内销批准证的办理
  1、企业申请办理先填写<<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转内销申请表(一份)<<加工贸易保税进料件内销批准证>>(一式二份)
  2、加盖企业公章的内销申请报告一份
  3、原<<加工贸易业务批准>> <<进口料件申请备案清单>> <<出口成品申请备案清单>> <<成品对应料件清单损耗情况>> (各复印件一份)
  4、海关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复印件一份)
  5、由武进、溧阳、新北区审批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的由原审批机关核实签注意见后上报市外经贸局审批
  6、涉证商品转内销的,需先办理有关许可证并在审批内销时提供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五、办理时限
   正常情况下一个工作日

联系信息:
常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EDI中心大楼一楼117号房间
电话:  8123153    地址: 县学街15号
常州武进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外经贸局窗口
电话: 6318050     地址: 武进武宜中路1号
溧阳市行政审批中心外经贸局窗口
电话:7209925 程力  地址:溧阳市燕山路
常州市新北区外经贸局
电话:5127085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恒山路8号
EDI中心江苏代表处:
电话:  025-6629265  地址:南京市中华路1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