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须知

l、进出口货物,除另有规定外,由海关批准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或有权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企业负责办理报关纳税手续。上述企业的报关员应经海关考核认可。

2、报关员必须持证报关。专业、代理报关企业报关员凭委托书可承办代理报关业务。自理报关企业报关员只能办理本单位报关业务。

3、报关员提供的单证必须真实、齐全、有效,准确、清楚填制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按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4、办理报关业务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关规章,接受海关的管理和监督。

报关单证

l、报关的单证有四大类: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货运商业单据、进出口货物许可证件和其他国家管制货物进出口的批准文件。

2、向海关递交填好的报关单时必须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随附如下单证:运单 (陆、空运)、提单(海运进口)、装货单(海运出口)、发票、装箱单、合同、原产地证书、出口收汇,核销单、减免税证明(减免税货物)、《登记手册》(加工贸易货物)、许可证件、其他有关单证。

报关时限

•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他们的代理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 14日内向海关申报。第14日遇法定节假日的,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转关运输货物,还指货物转关运抵指运地之日起14日内向海关申报。

•  除海关特准的外,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 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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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流程

1、进口报关流程

预录入——审单中心审单——现场接单——查验——税费计征——税费核注——单证放行——实物放行——结关

2、出口报关(转关)流程预录入——审单中心审单——现场接单——查验——放行——转关申报审核及制作关封——口岸回执核销——签退报关单及外汇核销单——签发外汇核销用报关单和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结关